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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牧发〔2012〕84号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参加全国“瘦肉精”监管暨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轮训班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20  来源: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479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为切实提高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强化“瘦肉精”监管工作,严格履行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根据农业部“瘦肉精”监管总体部署和2012年兽医工作要点,农业部办公厅将举办“瘦肉精”监管暨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轮训班,我局将组织参加第三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12年9月3日-8日在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举办,我局将组织统一前往。(具体出发时间、开会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

周至县、陈仓区、旬邑县、兴平市、澄城县、王益区、榆阳区、洛川县、勉  县、汉滨区、洛南县、杨陵区等12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和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省畜牧兽医局和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领导负责带队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1、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与“瘦肉精”监管法律依据、“瘦肉精”专项整治与综合监管、“瘦肉精”检测技术与实际操作;

2、《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全国兽医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及动物卫生监督相关重大政策和要求;

3、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动物卫生行政法学理论和执法办案技巧等。

培训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分组研讨、经验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及时通知参训县(市、区)选派培训学员,并按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于8月25日前将报名表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由省动卫所统一组织上报农业部。

(二)参训学员要围绕培训主题,撰写1份专题交流材料,于8月25日将电子稿报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由省动卫所统一组织上报农业部。重点结合本地“瘦肉精”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官方兽医确认、动物标识追溯体系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以及动物检疫收费与财政保障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反映现实问题、实际困难和成效经验,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三)培训班将就县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问卷调查(见附件2、3),开班时收集。上述报名表和调查问卷可从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www.cahi.org.cn)下载。

联系人刘浩

联系方式:029-86221750  传真:029-86221750

电子邮箱:shxxmj@163.com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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