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为切实提高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强化“瘦肉精”监管工作,严格履行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根据农业部“瘦肉精”监管总体部署和2012年兽医工作要点,农业部办公厅将举办“瘦肉精”监管暨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轮训班,我局将组织参加第三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12年9月3日-8日在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举办,我局将组织统一前往。(具体出发时间、开会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
周至县、陈仓区、旬邑县、兴平市、澄城县、王益区、榆阳区、洛川县、勉 县、汉滨区、洛南县、杨陵区等12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和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省畜牧兽医局和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领导负责带队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1、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与“瘦肉精”监管法律依据、“瘦肉精”专项整治与综合监管、“瘦肉精”检测技术与实际操作;
2、《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全国兽医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及动物卫生监督相关重大政策和要求;
3、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动物卫生行政法学理论和执法办案技巧等。
培训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分组研讨、经验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及时通知参训县(市、区)选派培训学员,并按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于8月25日前将报名表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由省动卫所统一组织上报农业部。
(二)参训学员要围绕培训主题,撰写1份专题交流材料,于8月25日将电子稿报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由省动卫所统一组织上报农业部。重点结合本地“瘦肉精”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官方兽医确认、动物标识追溯体系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以及动物检疫收费与财政保障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反映现实问题、实际困难和成效经验,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三)培训班将就县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问卷调查(见附件2、3),开班时收集。上述报名表和调查问卷可从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www.cahi.org.cn)下载。
联系人刘浩
联系方式:029-86221750 传真:029-86221750
电子邮箱:shxxmj@163.com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