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周边甘肃、宁夏、新疆建设兵团等省区先后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宝鸡、汉中等9市出现强降雨过程,44个县区发生洪涝灾害,导致一些地方畜禽因灾大量死亡;西安、渭南等地发生多起犬伤人事件,人间狂犬病病例增加;秋冬季节又是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的高发季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今年,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疫情平稳,对于保障畜产品有效供应,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特别是为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都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是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的工作职责,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周密安排部署,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
二、扎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全省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从9月10日开始,10月30日前结束。要继续扎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一是确保强制免疫工作责任落实。在当前疫情形势复杂、畜禽大范围流动的情况下,强制免疫措施的落实仍然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基础。各地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采取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等已经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大胆创新免疫工作机制,千方百计把强制免疫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确保强制免疫密度。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和我省动物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猪瘟继续实行强制免疫,散养户要坚持实行集中免疫、每月定时补针,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群体强制免疫密度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对鸡新城疫要实施全面免疫。组织好免疫密度检查和免疫效果监测,发现漏免或抗体不合格、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尽快进行补免。三是确保人畜共患病防治效果。各地要高度重视狂犬病的防控工作,西安、渭南、咸阳、汉中等地要加大狂犬病的监测普查力度,切实做好犬只免疫工作,防范疫情发生蔓延。渭北、陕北地区要切实做好羊布病的防治工作,综合运用监测、检疫、免疫、扑杀、消毒相结合的方法,有效控制疫情扩大蔓延。洪涝灾害地区要统筹做好乙脑、炭疽、猪链球菌病等病的防治工作,加强生猪、牛羊普通疾病的防治指导,降低发病率。四是加大免疫效果监测范围和力度。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秋季免疫结束后,集中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县级兽医实验室设备和人员的作用,定期组织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对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要及时强化免疫,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五是做好免疫登记和建档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模养殖场(户)、村级防疫员、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详细记录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情况、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做到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并纳入防疫考核内容。六是加强免疫信息报送工作。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周及时报至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同时,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七是加强免疫技术培训。要培训好免疫队伍,建立层层培训机制,做到操作规范、消毒严格,防止人为传播疫情。要以提供科学免疫技术、监测技术等疫病综合防控技术为重点,市级要做好县级骨干的培训工作,县区要组织做好乡镇及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全面提高防控水平。免疫时要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八是切实做好疫苗的供应和管理。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市区要严格按照我省免疫计划,科学测算,及时组织保证秋防疫苗。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按照免疫进度有计划做好疫苗供应,避免疫苗浪费和效价降低,保障免疫质量和效果。同时,要健全制度,完善进出库台账,做到计划科学、及时供应、使用合理、台账明晰。
三、提高疫情监测水平和预警能力
各地要按照《陕西省2012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布局监测网点,充分发挥省、市、县和乡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及国家疫情测报站作用,合理安排监测时间,努力提高监测技术,系统分析监测结果,科学分析疫病流行趋势。要重点加强种禽场、交易市场和紧邻周边疫情发生省份地区禽流感监测;加强生猪养殖大县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监测;加强生猪和牛羊的常见多发病的监测。要坚持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相结合、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抗体检测与病原监测相结合。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畜禽和野鸟要及时报告,及时按规定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要严格疫情报告和核查制度,探索实行动态管理的具体措施,做好疫情监测和预警工作,保证疫情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科学研究判断形势,为各级政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全面强化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管理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工作,坚决执行农业部“六条禁令”,加强动物卫生和动物卫生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要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不断完善跨省调运动物监管制度,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认真落实调运前检测、调运审批、运抵后隔离观察等制度措施。要加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法力度,认真查证验物,严格查堵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动,防止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要采取官方兽医派驻和包片制度等措施,不断完善畜牧兽医部门重大动物疫病包联责任体系,全面开展饲养、屠宰、经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规范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饲养过程的防疫督查为重点,认真落实免疫、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
五、全力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各地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完善十八大期间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预案,做到科学合理、便于执行。要强化疫情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加强培训和演练。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检查和补充储备物资。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迅速启动预案,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及时采取各项措施,坚决果断处置,力争在最短时间彻底拔除疫点,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六、不断完善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机制
各地不但要抓好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还要重视仔猪腹泻和牛羊梭菌病等常见动物疫病的防治,组织制定、推广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要指导有条件的种畜禽场开展垂直传播性疫病监测净化工作,有效控制危害严重的垂直传播性疫病。要不断提高养殖者自主防疫意识,提高养殖场的生物安全水平,指导养殖场户进一步健全封闭饲养、免疫监测、卫生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人员管理等防疫制度。继续实施集中消毒灭源行动,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七、加强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降低冬春季动物疫病高发期发病率的关键,是全年动物防疫的重点工作。今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地要按照《2012年陕西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和《 陕西省2012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定点联系制度作用,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制度、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确保免疫、监测、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秋防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秋防结束后,我局将组织力量,按照《陕西省2012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各地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进行全面总结,奖惩兑现。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