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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监管暨基层动物卫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10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05

8月7日,由农业部兽医局主办,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承办的“瘦肉精”监管暨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轮训班第一期在青岛开班。这是根据 “瘦肉精”监管总体部署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农业部首次专门针对县级畜牧兽医执法部门开展的综合业务培训,目的在于推动提高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强化“瘦肉精”监管相关工作,严格履行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为《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证。

为期5天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与“瘦肉精”监管法律依据、“瘦肉精”专项整治与综合监管、“瘦肉精”检测技术与实际操作;《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全国兽医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及动物卫生监督相关重大政策和要求;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动物卫生行政法学理论和执法办案技巧等。针对县级畜牧兽医执法工作的实际需求,培训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分组研讨、经验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培训。

培训期间,学员们还将围绕培训主题,重点结合本地“瘦肉精”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官方兽医确认、动物标识追溯体系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以及动物检疫收费与财政保障等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反映现实问题、实际困难和成效经验,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在确定参加培训的县份时培训班要求综合考虑当地畜牧产业发展、“瘦肉精”监管风险,特别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所需,优先考虑安排生猪养殖(调出)大县。来自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山东等5省(区)38个县(区)的畜牧兽医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近80人参加第一期培训。第二至六期培训班将分区域分别在长春、乌鲁木齐、长沙、成都、南昌等地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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