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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为防重大动物疫情 灾后溺死畜禽严禁上市销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02  来源:中国畜牧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80

为防止灾后出现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启动日报机制,严禁灾后溺死畜禽上市销售。

记者了解到,灾情发生后,本市采取了多项应急处理措施,加强灾害死亡的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疫病发生,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工作,防止病害病死畜禽上市,加强动物防疫消毒监督工作,防止疫病传播。从7月23日起,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启动了日报机制。

为严禁发生销售、经营未经检疫活畜禽,特别是经营灾后溺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及时组织开展灾后死亡畜禽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源头监管,加大养殖场、屠宰场、冷库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各公路、铁路、航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进京畜禽及其产品的检查力度。同时,与公安、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防止未经检疫和受灾死亡畜禽及产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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