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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制售假劣兽药严重者一律吊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18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28

农业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狠抓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和残留监控,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严厉打击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兽药残留超标产品。

农业部要求全面加强兽药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日常监管,确保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得到有效执行;针对重点监管对象和重点查处范围,深入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秩序。对制售假劣兽药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依法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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