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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提出建立扑杀动物补贴评估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11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87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简称《规划》),提出要着力破解制约动物疫病防治的关键性问题,努力实现重点疫病从有效控制到净化消灭。

提高活畜禽市场准入健康标准

【镜头】6月1日,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芦阳镇东关村某养鸡场出现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农业部迅速派出工作组赴疫区指导扑疫,当地政府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和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病鸡及同群鸡18460只全部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规划》提出,要有计划地控制、净化、消灭对畜牧业和公共卫生安全危害大的重点病种。《规划》确定了口蹄疫(A型、亚洲I型、O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16种优先防治的国内动物疫病和牛海绵状脑病等13种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

为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规划》提出,要开展严密的病原学监测与跟踪调查,为疫情预警、防疫决策及疫苗研制与应用提供科学依据。完善检疫监管措施,提高活畜禽市场准入健康标准,提升检疫监管质量水平,降低动物及其产品长距离调运传播疫情的风险。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强制扑杀政策,建立扑杀动物补贴评估制度。完善强制免疫政策和疫苗招标采购制度,明确免疫责任主体,逐步建立强制免疫退出机制。

引导养殖者封闭饲养畜禽,统一防疫

【镜头】江苏宝应县庭余有机农业产销专业合作社,2011年新建一幢1200平方米的现代化蛋鸡舍,引进了自动喂料系统、自动风干清粪系统等设备,通过改进畜禽养殖方式,净化养殖环境,大大减少了疫病感染。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必须从养殖环节着手。《规划》明确,下一步将健全种用动物健康标准,实施种畜禽场疫病净化计划,对重点疫病设定净化时限。完善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监管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定期实施动物健康检测,推行无特定病原场(群)和生物安全隔离区评估认证。扶持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逐步降低畜禽散养比例,有序减少活畜禽跨区流通。引导养殖者封闭饲养,统一防疫,定期监测,严格消毒,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建立国家边境动物防疫安全屏障

【镜头】当前,外疫防范的不利因素在持续增加。非洲猪瘟在俄罗斯继续蔓延;去年11月,德国、荷兰新发现一种羊的疫病,很短时间内,就已在欧洲多个国家迅速蔓延扩散。我国陆路边境线长,非口岸通道多,边境防堵疫情的难度相当大,对外疫传入的风险不可低估。

《规划》要求,强化国家边境动物防疫安全理念,加强对境外流行、尚未传入的重点动物疫病风险管理,建立国家边境动物防疫安全屏障。健全边境疫情监测制度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强化技术和物资储备。完善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评估、检疫准入、境外预检、境外企业注册登记、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监视监测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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