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胶州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大队两名工作人员和铺集动监站3名工作人员在对铺集集贸市场巡查时发现一人在集贸市场销售兽药,经询问,此人系高密市李营镇空冲水村村民,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属无证经营。胶州市畜牧兽医局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其销售的兽药进行了没收封存,没收其违法所得30元,没收尚未售出的兽药,货值为240元,并立案调查。依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进行了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现已结案。
通过此次行政处罚,对我站辖区内及周边地区到我辖区内无证经营兽药的企业和个人形成了较大的震慑,进一步净化了辖区内兽药饲料经营市场,保证了兽药饲料质量,促进了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