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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率先实施档案制度 屠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1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254


黑龙江日报6月18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过程和补贴资金监管,日前,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标准化档案制度,此举对于推动“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和财政补贴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据悉,从2007年11月1日起,国家实行了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制度,引导鼓励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截至2011年,省级财政累计拨付各地补贴资金7442万元,支持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近20万头。日前,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档案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实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标准化档案制度,建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档案》、《待宰前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档案》和《不可食用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档案》等三种类型标准档案,实行统一文本、网上公开、一猪一档、照相存证、环环签字、限期归档,并作为财政补贴审核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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