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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兽医站站长禽流感期间滥用职权被判刑1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5-1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90
辽宁省黑山县八道壕镇兽医站站长赵永和于2005年禽流感疫情发生期间,在卖出家禽没有检疫、运输车辆没有消毒的情况下,为卖鸡户违规出具“车辆已消毒证明”“动物出境证明”等,使3600只鸡被运出疫区销往外地。黑山县法院一审以犯滥用职权罪,判处赵永和有期徒刑1年、
缓刑1年。宣判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赵永和没有提出上诉,最近判决已生效。

    赵永和今年40岁。2005年10月23日,黑山县八道壕镇冮台村发生疫情。赵永和当时作为黑山县动物检疫站白厂门分站检疫员和八道壕兽医站站长,受八道壕镇领导指派,留在疫区、观察疫情,做好防疫、消毒等工作。10月24日,赵永和负责监控疫情期间,在运载工具没有实际消毒的情况下,违反“畜禽重大动物疫病封锁令”和“畜禽重大动物疫病捕杀令”的有关规定,为村民郭某出具了“车辆已消毒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致使按规定应该捕杀的两车、3600只鸡运出疫区。后来,这些鸡被运送到外地加工成熏鸡,大部分被销售出去,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赵永和身为动物检疫人员,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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