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称,国家有关部门启动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以来,目前正在严格按照新预案规定,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组织开展冻猪肉收储工作,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维护养殖户利益。
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六部门联合发布了《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全文详见本期10版)。此次发布的预案,是对2009年初发布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的完善,健全了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信息监测统计发布制度,增加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快上涨的内容,提高了政府储备吞吐调控市场的能力。
预案要求,随着猪粮比的扩大,适时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投放规模,地方政府也要增加地方冻猪肉储备投放规模。为了防止“肉贱伤农”,预案规定,当猪粮比价低于5∶1时,国家将采取财政贴息政策,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扩大猪肉深加工规模,并在坚持现行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适时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的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另外,预案规定,国家发改委将每周对生猪出场价格和玉米批发价进行发布。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4月20日做客新华网时曾表示,政府已经启动新的生猪调控预案,将适时开展收储冻猪肉。但由于全国各地价格差距比较大,冻猪肉收储预案并不是全国同时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