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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三区县全面启动兽药GSP认证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18  来源:鸡病专业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328

蓝田县召开兽药GSP认证培训会

根据农业部印发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0年第3号)和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制定的《陕西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陕西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评定标准》和西安市畜牧兽医局3月7日会议精神要求, 4月25日,蓝田县举办了兽药“GSP”培训会,本次会议共有29户兽药经营户参加。

会上蓝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经营户发放《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表》等材料30余份。

会议由蓝田县农业局副局长陈跃鸣同志主持,农业局副局长兼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魏宏刚同志对实施“GSP”重要意义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县兽药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农业部有关文件和《陕西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行动起来,通过本次兽药GSP培训后,切实做好兽药GSP认证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优质的服务体系,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为全县畜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西安市农委医政药政处领导到会指导。

蓝田县兽药经营企业GSP培训会的成功召开,为蓝田县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促进全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户县全面启动兽药GSP认证验收工作

为做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加强户县兽药经营企业管理,提高经营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户县农业局于2010年4月13日在县动卫所会议室召开了全县兽药GSP认证验收工作动员会。各乡镇的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单位负责人共计 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特邀西安市农委医政药政处赵勤处长、王奎亭老师就兽药GSP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兽药GSP检查验收等详细情况进行了全面培训。

户县农业局陈国栋副局长在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强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兽药GSP认证的重要意义。并要求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时间,扎实推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兽药GSP工作在7月1日前圆满完成。

通过此次动员会,加深了经营企业负责人对兽药法律、法规、政策及专业知识的全面了解,解除了兽药经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的困惑,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遵守法律的意识,促使辖区兽药经营企业合法、规范经营。


阎良区检查兽药经营企业

为确保阎良区畜产品安全,阎良区动卫所对辖区兽药经营企业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陕西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做到:一是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并将制度上墙。二是健全出入库记录明细、购销记录、台账及其他相关记录。三是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四是规范药品摆放,对过期药品立即下架不得再销售。动物卫生监督所稽查人员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开具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稽查人员还向经营者讲解了我省新的兽药GSP认证标准,要求兽药经营场所、仓库面积应分别不少于20平方米;仓库储藏药品应离地面10公分以上;兽药存放时对温度及湿度的要求等。经营户表示会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现有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加大了对辖区兽药经营企业监管,规范了兽药经营秩序,严格了兽药进货渠道,保障了阎良区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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