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兽药监管,确保兽药质量安全。民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措施,加强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加大兽药查处力度,规范兽药经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兽药产品在市场流通。
一是主要检查是否有兽药经营许可证,查看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兽药购销台账,进货渠道、用药记录、诊疗处方等情况;二是详细检查是否经营国家命令禁止、过期失效的兽药及饲料添加剂。
这次检查共出动人员32人(次),出动车辆7辆(次),检查乡镇兽药门诊及个体诊疗19家(次),饲料经营点25家,查处过期药品21.3合,价值现金81.5元,执法人员对过期药品进行了集中销毁。经检查没有发现经营使用违禁兽药及添加剂现象。
从检查情况看,我县兽药市场秩序良好,绝大多数经营者都做到了守法经营,药品标签和说明书齐全,摆放整齐,卫生状况良好。在检查中也发现了部分经营企业和养殖企业兽药购销记录、使用记录不够完整规范,对其检查人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向广大兽药经营者及使用者宣传了《兽药管理条例》,增强了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及个人对兽药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为确保“放心兽药入户”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