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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严查屠宰企业收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11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14

核心提示:2012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已经出台,今年监管部门将围绕禽畜屠宰、调味品、餐具及食品包装材料等内容,开展6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5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安全办获悉,2012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已经出台,今年监管部门将围绕禽畜屠宰、调味品、餐具及食品包装材料等内容,开展6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据了解,今年全区各级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将进一步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及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

此外,各监管部门还将有针对性地开展6个专项整治,包括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调味品专项整治、餐具及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在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中,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牵头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取消经整顿仍不达标、不符合设置规划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特别是设有冷库的屠宰企业,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购“病死猪”等不法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动物产品检疫、肉品品质检验等制度,肉品是否附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严厉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

针对调味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质监等部门将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调味品检测方法,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严格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识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卫生部门将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各地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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