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茶陵县本着引导生产,多产多奖的原则,以调动农民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稳定和扩大生猪养殖规模为目的,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拨付201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照茶陵县畜牧兽医水产局、茶陵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茶陵县201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必须用于发展生猪生产,以及无害化处理井、沉淀净化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专款专用。
茶陵县属于生猪调出大县,2012年获得382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为了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该县将奖励资金全部用于规模养殖场建设,对养殖户扩大生猪养殖规模给予奖励扶持。经县畜牧局、财政局的联合检查验收,确定201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对象为306户,分四个档次分别给予不同金额奖励:年出栏生猪500-999头,奖励1万元;年出栏生猪1000-2999头,奖励1.3万元;年出栏生猪3000-5999头,奖励2.7万元;年出栏生猪6000头以上,奖励5万元,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直接拨付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