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集团董事长 鲍洪星
不少原本经营自配饲料的经销商表示可能被迫转为经营全价饲料。
《条例》中关于养殖者不得对外销售自配饲料的新规定此前引起了基层饲料经销商的极大反应,不少原本经营自配饲料的经销商表示可能被迫转为经营全价饲料。而由此带来的市场洗牌也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上游的饲料厂以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厂商等。
双胞胎集团领导人鲍洪星就认为新《条例》的实施对双胞胎集团是一个机遇。他指出目前全国有超过11000家饲料厂,中小饲料厂太多,整个行业还比较混乱,这也直接影响到了大企业的业绩提升。他举例以前双胞胎小猪料销量30万吨的时候,中大猪料却才卖出7万吨,而按照正常的饲养流程,一头猪需要的小猪料和中大猪料的比例应该是1:5,而双胞胎现在的销量中的比例是倒过来的5:1。而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养殖户在中大猪阶段喜欢使用自配饲料,因为自配饲料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添加各种东西,其中就有相当一部分是各种瘦肉精、抗生素等违禁药物。而大企业生产的全价饲料显然不可能随便添加任何违禁品。
鲍洪星进一步指出国家加强自配饲料管理的思路是正确的,如果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这个问题是把锁,现在的做法就是找对了钥匙,钥匙找对了不愁开不了锁。从保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角度来看,监管大企业也更容易、更有效。而在部分自配饲料市场缩小后,中大型全价饲料企业肯定能更快地扩充自己的市场。而且这些大型企业不仅是提供全价饲料给养殖户,而且可以提供成套的养殖模式给养殖户,这样整个流程控制好了自然就能保证最终生产出来的动物产品的安全。
祝太松: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一些看法
正大康地(蛇口)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祝太松
我们认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内容详实,对饲料厂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对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义重大。一直以来,正大康地都将“饲料安全”列为公司最重要的质量方针,我们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希望从源头及制程来控制产品的质量,我们有相对齐备的化验室,通过了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来筛选供应商,有能力确保所使用的原料及产品符合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的要求。
对于“ 条例”中要求的成品出厂检验及原料安全检测项目,我们的建议意见如下:
一、成品出厂检验项目
我们认为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是设计和生产出来的,不是靠检验出来的,我们将重点放到原料的管控及制程管理过程中,因此,只要原料安全合格,生产过程中各种记录正常,我们认为产品就是安全合格的,无需通过检测每批次的成品的各项指标来达到控制与判断产品安全合格与否的目的。所以,“纲要”中第三十一条中对于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及复合预混合饲料,我们建议将感观及粒度列为出厂必检项目,其他项目列为抽检项目。对于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建议将感观、粒度、水分、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列为出厂必检项目,其他项目列为抽检项目。
二、原料安全卫生项目的检验
1、对于饲料添加剂类的原料,饲料厂完全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卫生指标检测报告;
2、对于饲料原料,假如每批次都要求有所列项目的检验报告,则将面临以下严峻的问题:
(1)假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检验报告,则饲料厂面临买不到原料的窘境,因为饲料原料大多为粮油作物的副产品,大规模的原料生产厂(如出产豆粕的油脂厂)有实验室,可提供一些常规检测项目,而小规模的原料生产厂(如出产米糠的大米加工厂),根本就没有化验设施。供应商做齐所有项目得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在现实中根本行不通。
(2)假如依靠饲料厂本身的化验室来检验,也面临着需要投资大型设备,增加化验人手,增加化验费用等现实问题。饲料行业本身就是利润十分微薄的企业,这些增加的费用无疑会转嫁到饲料成本中去,从而造成畜禽产品生产成本的大幅上升,最终导致畜禽产品价格大幅攀升。
正大康地康地公司坚决拥护《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精神,这对规范饲料市场,保障畜禽产品安全有积极正面的作用,但对于上述方面涉及的问题,具体该如何操作,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给予缜密的考量。
韦建福:落实新条例,做好饲料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日益增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重新修订无疑是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更加科学、安全、有效和环保。
新条例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公布了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还公布了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饲料是典型的原料依赖性产品,原料的真伪、优劣,营养成分、杂质和有害物质的存在与否或是超标都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饲料产品的质量。如果原料目录不加于限制,个别不法厂商趁机利用有毒、有害、廉价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这不但对养殖业和人类的食品存有安全隐患,同时也扰乱了饲料市场。这一制定,对于我们大北农集团这样规范化、科技化、规模化的大型企业来说,具有更加坚强的后盾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新条例中规定,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并如实记录原料的名称、产地、数量、保质期、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等。并且这些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做到有具可查。企业通常的做法是签订一张订货合同,供应商/厂家按合同上的规定送货,送化验室检常规指标便决定了此原料的可靠性,这是否过太过于笼统了呢?比如鱼粉,这种常见的却又非常容易做手脚的原料,供应商/厂家在送货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提供一份他们自己的检验报告呢?比如三聚氰胺的含量,氨基酸的含量,同时企业也可以根据他们提供的检验报告进行校对,或送权威机构复核。
作为复合预混合饲料及浓缩饲料生产企业,客观上存在一些弊端,因为这些产品并不能供畜禽直接食用,销售给养殖者后,他们中的有些并没有按照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甚至向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这样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直接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当出了问题,首先被责问的是我们的产品、我们这些生产企业,如今新条例中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养殖者应当按照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使用饲料添加剂的,应当遵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此规定一出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条例中的第十四条的制定更是让我们称手拍快。条例明确规定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除了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外,还应具备厂房、设备、仓储设施、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质量管理制度;同时还必须具备安全、卫生的生产加工环境和污染防护措施。这一规定对饲料企业的设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营养品质和卫生安全是饲料质量的两个基本属性。生产饲料,不但要有优质的原材料,还得有安全可靠、符合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的生产流程和储存场所;同时还得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设施,因为所有的产品和原材料只有通过科学的分析和检验,才能揭示饲料的营养和安全;才能检验出原料和添加剂的真伪优劣;才能根据测得的养分实际含量来调整科学配方和掌控加工工艺流程参数。所有的这一切,都需要专门的技术人员来完成。前几年的瘦肉精及去年的“双汇瘦肉精”事件就给我们沉痛的教训,让人们深切地感到饲料安全、食品安全是密不可分,提高饲料质量绝不能不考虑其卫生和安全方面的属性。新条例从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卫生、安全、环保、科学等方面都做了系统、完整的考虑。杜绝了无牌、无证的空头生产商进行违法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同时制止了养殖者自行配制的饲料提供给其他的养殖户。这样不但规范了饲料市场,还能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更加安全、卫生和保质保量,从而使我们的养殖户和消费者们更加放心。
新条例对旧条例进行了完善,还与时俱进,增订了许多实用的新项目,如召回制度、使用罐装车运输制度等,都值得我们好好去学习、领悟并进行有效的实施。新条例中的饲料产品召回制度令人耳目一新,在国人眼中问题产品召回只会出现在汽车、家用电器等其他行业。用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问题饲料限期召回尚属首次。新条例实施后将逼迫饲料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在保证产品质量减少不合格品流入市场上多下功夫。
众人皆知的“饲料喂养猪,人要吃猪肉”这一简单的食物链。饲料关系到人类食品。新条例中的很多内容都值得我们学习,无论是生产者,经营者还是养殖者都必须高度重视起来,坚决执行。
总之,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公司的发展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我们会紧紧依靠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尽心尽责,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创造更健康、更安全的产品,来满足社会的需求,这也是我们立达尔公司一直坚持的经营理念。立达尔公司将以“新制度、新起点、新要求”为指导思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改善生产条件,建立完善饲料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生产、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