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秩序,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兽药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3月至7月期间,山西省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
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经营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兽药经营活动,其间由各市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企业实施清理,收缴并注销其《兽药经营许可证》。对辖区内达到兽药GSP要求,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企业,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重点对制售假劣兽药、超范围经营兽药及未按规定实施兽药GSP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兽药经营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达到全省兽药经营企业守法经营,产品质量显着提高,经营秩序明显改善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