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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努力确保水产品消费安全|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19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91
核心提示:2011年,农业部实施检打联动,严厉查处水产养殖环节存在的违法和不规范用药行为。据不完全统计,仅北京、河北、山东、江苏、浙江

    2011年,农业部实施检打联动,严厉查处水产养殖环节存在的违法和不规范用药行为。据不完全统计,仅北京、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湖北、吉林等8个省市就出动执法人员52000多人次,检查水产育苗场、养殖场20500多家。2011年产地水产品抽检样品总体合格率连续10年保持在95%以上,全年没有发生因养殖环节问题而引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同时,水产品出口额再创新高,达到177.9亿美元,同比增长28.7%,我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得到了国际社会认可。

    2012年农业部将继续大力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努力确保水产品消费安全。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扎实抓好一个重点整治。将推进水产品中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大育苗环节监管力度;加快改进养殖技术,调整养殖密度,落实生产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产单位数据库建设,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清缴禁用药物,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全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因地制宜,全面延伸基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强生产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市场准入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完善生产者责任落实倒逼机制;着力健全生产单位健全诚信体系,完善生产单位动态数据库,按照风险隐患程度建立生产单位信用档案,实现分类监管。

    三是继续做好三项质量安全监测。针对重点水产苗种和养殖产品组织三次药物残留监督抽查,会商并公开发布监督抽查结果,确保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四是着力健全四项长效机制。继续组织开展水产品快速检测产品验证活动,公开发布认定结果并向全国渔业系统通报;选择8个重点省份、重点品种开展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及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试点;组织开展重点禁用药物替代药物推荐、筛选和验证工作,解决部分养殖病害无药可用的问题;坚持做好水产品质检机构资质核查、能力验证和技术交流工作,健全检验结果复查和实验室现场检查制度。

    农业部还将抓好“一个考评”、“一个创建”,带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全面提高。“一个考评”即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执法机构建设、制度创新和养殖生产单位质量安全生产合规性为重点,组织开展省际间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交叉检查和考核评价活动。“一个创建”即启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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