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防疫职责,将任务分线层层分解、逐层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防疫工作有领导负责,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全面达标。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快速处置能力。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预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强化应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储备充足的应急防疫物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技术规范,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突发疫情能迅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春防工作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免疫质量不合格的,加强督促整改和开展强化免疫。
四是强化检疫监管,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对无证引进和从疫区引进畜禽及其产品的,一律不准放行,对畜禽运载工具依法实施强制消毒。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病畜禽及同群畜禽,必须全部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控制疫情跨区域传播。
五是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动物防疫合力。动物重大疫情防控工作不仅是畜牧部门的事情,更是相关单位的法定职责。各动物重大疫情指挥部成员单位都必须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防疫工作。
六是强化经费支持,确保人员物资到位。各县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等工作经费,防疫过程中必须的辅料费、动物应激反应病亡补偿费、防疫劳务费,狂犬病、奶牛A型口蹄疫苗等疫苗费,以及外调畜禽抗体检测费、消毒药品费等各项经费,在物资和经费上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七是强化防疫宣传,提高群众防疫意识。通过网络媒体、散发明白纸、进场入户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动物防疫成为养殖户的自觉行动。强化电视台、电台、报社等部门舆论宣传,大力宣传普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疫意识和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