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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州畜牧兽医局开展一季度动物卫生及畜产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0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2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四川省关于深入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意见》的精神,推动全州畜产品安全工作有序深入开展,阿坝州畜牧兽医局派出由总兽医师带队的督察组,于3月19日至30日对茂县、九寨沟、松潘和红原等县进行检查督导。现场抽查了21个乡镇畜牧兽医站,检查了生猪、野猪、蛋鸡、肉鸡、獭兔和三江黄牛繁育基地、牦牛育肥基地等规模养殖场25个,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场6个,畜产品冷库5个,现场检查验收申报GSP兽药经营企业8个,省际间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个,并参加了茂县富顺乡村防疫员动物春季防疫培训会和松潘县畜牧经济暨畜产品安全工作会议。

现场检查后,州局督察组与各县畜牧兽医局召开了座谈会,就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交换意见,要求:一要加快动物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步伐,切实保证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二要加强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加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动物防疫和监督执法队伍严重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三是要加快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切实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把好动物及动物产品准出关;四是要加强动物定点屠宰检疫工作,把好动物进场和动物产品出场关,切实保障“放心肉”工程;五是要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户)监督管理,落实定期巡回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防疫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严防使用“瘦肉精”等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发生,把好畜产品安全工作第一关;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监管工作,务必在今年规定期内完成GSP兽药经营企业申报验收工作,期限满后要坚决取缔GSP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兽药经营企业,纯洁经营市场,切实保障养殖业用药安全;七是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安全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危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保障动物公共卫生和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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