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号文件精神,近日,青阳县农委联合县公安局、县经信委、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五部门集中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包含三个内容,一是“瘦肉精”和含“瘦肉精” 饲料清查收缴、二是“瘦肉精”专项检查、三是“瘦肉精”专项整治督查。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行动采取 “深入场户、实地调查、暗访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了全县11个乡镇(街道)的规模养殖场(户)、定点屠宰场、饲料兽药经营店等,签订了《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告知书》、《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等。同时查看了相关饲料、兽药仓库,养殖记录、屠宰检疫记录、饲料兽药购销台帐等,并监督抽取样品和尿样并现场进行了检测。
截止目前,在全县范围内未发现违法使用“瘦肉精”情况发生。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开展,进一步强化了青阳县“瘦肉精”监管水平,打击了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了我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了青阳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下一步,青阳县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还将不定期地对全县兽药和饲料经营企业、养殖场、屠宰场进行抽检,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