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由市农委批准的“动物防疫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在原綦江县20个街镇实施,项目对备案的386个规模养殖场实施了动物防疫监管项目建设。2012年3月26日,市农委调研员张基明一行3人到綦江,通过听汇报和现场检查,对项目实施的七个方面的内容一一对照检查,该项目的实施,达到规模养殖场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零发生”的目的,市农委检查验收组3人一致认为:綦江承担的“动物防疫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合格,予以验收。在验收项目的同时,也检查了綦江的春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