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我市采取“三结合”的方式,建立了“瘦肉精”集中监测和日常监测相结合、产地检疫运输检疫与屠宰检疫环节相结合、企业(业主)自行监测与政府主管部门执法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探索总结和规范了养殖业主自检承诺、收购索证、屠宰企业查证验物抽检、检疫环节抽检制度,做到自检承诺、检测报告与检疫证明同行,全面构建“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
二是着力提升基层畜产品安全监测和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畜产品安全监测网络,要做到市、县(区)、乡镇有职能机构,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在每个村有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加强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和市兽医实验室建设,加强县级质检站建设,提升基层站快速检测能力。
三是着力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把“四关”(即饲料生产资质关、原料及畜产品进厂查验关、生产过程控制关、企业出厂检验检疫关),强化和落实企业和业主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四是着力加强畜产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评价、处置和发布等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做到了食品安全舆情、食品安全信息及时有效传递。加强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严格把关堵源,守住关口防线。加强对朝天棋盘关和青川沙洲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建设,增强出入口生猪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力度,对外来和外出的生猪坚持车车必检,有效地阻止外省“瘦肉精”生猪等动物及动物产品经我市入川,确保了经我市入川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