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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借一号文件东风兴畜牧科技推广大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2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84

中央1号文件下发后,潍坊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和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以“畜牧科技促进年”为契机,建立完善科技推广机制,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狠抓产业化经营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努力开创畜牧业科技工作新局面,

一、抓好产业化经营,建立完善科技推广利益联结机制。广泛采取“公司+饲养户”、“中介组织+饲养户”、“合作社+饲养户”、“定单畜牧业”等多种方式,与饲养户建立稳定产销关系,引导千家万户按照市场需求,普及推广肉鸡、肉鸭、生猪等标准化生产技术,进行专业化生产、集约化饲养。通过科技推广把公司和农民利益联结在一起,调动公司和养殖户的积极性,使饲养设施、生产性能等多项指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自今年起,计划每年改建(新建)500个标准化的规模养猪场,自然生态养猪法猪场达到300个以上,出栏量100万头以上,到2015年规模化养猪场数量达到3000个,出栏量1500万头以上。

二、抓好多元化投资,建立完善科技推广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多元化畜牧科技投资渠道,加大畜牧科技投入。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强对政府畜牧政策支持研究,千方百计争取国家对畜牧生产科研、疾病防治、技术推广等方面投资,力争每年从扩大内需政策中争取省以上资金超过10%以上。二是加大龙头企业投入力度。瞄准畜牧科技前沿,根据产销需求,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帮助龙头企业多方融资,引进研发饲料、兽药和种畜禽,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普及推广畜牧兽医新技术,成功建立一批标准化饲养设施,积极推广肉鸡、肉鸭等标准化生产技术。通过招商引资加大投入,借助外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帮助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提供相应服务。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在信贷资金、土地、技术等方面对养殖户实施优惠。加大奖励力度,对获得市级畜牧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养殖场每个奖励2万元,获得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养殖场每个奖励5000元,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三、抓好产学研相结合,建立完善科技推广上下联动机制。一是加强畜牧业科学技术研究。对影响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集中力量,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与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联合攻关。对一些生产、加工等领域急需,且在短期内难以突破的关键技术,进行积极引进或合作攻关。二是建立科研单位实验推广基地。鼓励引导科研单位加强与企业和农户合作,形成科研单位+公司+农户的运作模式,把科研单位技术成果辐射到千家万户,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三是与教学单位开展合作。在诸城外贸、昌乐乐港等大型企业及各级检测机构中挂牌建立山农大动科院教学科研基地,承接科技推广任务。发挥院校科技推广方面特长,通过举办培训班、派出教学等形式,提高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干部职工科技推广技术水平。

四、抓好科技示范园建设,建立完善科技推广示范带动机制。一是建设生猪生产加工技术示范基地。在临朐依托山东奥特莱实业有限公司潍坊肉类食品分公司,建设日屠宰生猪能力800头的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在诸城市依托得利斯集团,建设生猪名牌产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在昌乐依托乐港集团,引进年屠宰100万头的国外先进生产线,建设跨产业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带动生猪产业发展。二是建设牛奶生产加工技术示范基地。以维维乳业在临朐投资2000万元建设两条鲜奶生产线为契机,建设奶牛良种示范场,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奶业科技示范基地;以齐鲁星牧业乳品有限公司为依托,在昌乐投资7000万元,建设7个高标准奶牛养殖场,进行奶牛冻精配种、奶牛优质高产品种选育等奶牛高产配套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带动奶牛产业发展。三是建设肉牛生产加工技术示范基地。以山东维多利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为依托,在高密市肉牛良种繁育中心建设肉牛良种繁育、生产和加工高科技示范基地,带动肉牛产业发展。四是大力建设畜牧科技示范点。在全市建立300个投资少、见效快、服务作用好的畜牧兽医科技推广示范点,要求市县畜牧兽医科技人员建立科技推广联系点,深入畜牧生产第一线,推广畜牧科技,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场,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培育和造就一大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懂经营、善管理、辐射能力强的畜牧业科技示范户,进一步拓宽科技入户渠道。

五、抓好奖惩政策落实,建立完善科技推广奖惩激励机制。一是加大标准化基地奖励力度。积极开展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基地奖励数量;积极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国家有关资金注重向规模化标准化饲养场倾斜。二是制定出台自然生态养猪法饲养场相关扶持奖励政策。对新建发酵床面积达到300平米以上自然生态养猪法猪场给予80元/m2一次性资金补贴;设立生猪标准化生产基地奖励项目,每个给予2万元补贴,以调动养殖户推广自然生态养猪法、建设生猪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性。三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励力度。积极开展先进畜牧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由畜牧部门每年组织评选10个先进畜牧专业合作社,由财政给予2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提高畜牧标准化生产专业合作社在市级先进专业合作社所占比例,增加奖励数量,对获得市级先进合作社称号的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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