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宝清县认真做好乡村兽医登记管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28  作者:小米  浏览次数:285

为切实兽医医政药政管理,规范乡村兽医从业行为,宝清县畜牧兽医总站依照《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全县乡村兽医统一登记注册。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畜牧兽医总站,成立了专门机构,在3月18日召开了“乡村兽医登记培训会”,将乡村兽医登记的有关要求、方法和条件等,逐一传达培训;在登记过程中,做到严格程序、规范登记,确保纳入统一规范管理。下一步还将健全完善乡村兽医从业人员归档建制,加速推行“乡村兽医继续教育制度”,使他们掌握畜禽养殖疫情动态,兽医法规,疫病防治等知识,更好为畜牧业健康发展服务。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