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今年关于动物防疫工作的部署,结合全区“万名兽医走村屯”大行动,指导、促进梧州市动物检疫工作监督管理的规范化,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2年3月19-21日在梧州市组织开展了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指导会。
指导会在苍梧县新地镇开展了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工作经验的现场交流,在梧州市城区兴龙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屠宰检疫管理经验的现场交流。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的专家就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新版动物检疫文书、记录的规范使用、检疫申报点建设及管理规范、畜牧养殖业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内容对梧州市动物卫生监督和检疫管理人员、部分养殖场、屠宰场业主进行了培训。
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农英相出席指导会并讲话,他要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检疫人员:一是要树立规范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二是要规范检疫申报点建设,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加强产地检疫;三是要严格屠宰检疫监管,强化屠宰场生猪“凭证凭标”入场屠宰的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屠宰场违法宰杀未经检疫或病害生猪等行为;四是要明确职责,强化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并规范建立监管档案;五是要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力度,严格执法;六是注意对应急事件的信息管理,对上报的信息数据要核实清楚,确保信息数据上报及时、真实、来源清楚;七是要加强部门间协调协作,对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要主动向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通报、汇报。对违反刑律的违法案件,一定要按照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八、要求养殖场、屠宰场业主认真落实业主责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能做违法的事。
梧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赵春宝到会并讲话,他就梧州市下一步如何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梧州市部分县(市、区)分管副局长、梧州市和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正、副所长、市本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全体执法人员、苍梧县乡镇渔牧兽医站站长、部分养殖场、屠宰场业主共计70多人参加了此次指导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