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和四川省畜牧食品局的决策和部署,从2010年3月1日起至2012年3月1日止,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和组织实施兽药GSP工作。凡是在2012年3月1日前尚未通过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门市、摊点)一律不得再从事经营业务,须全部予以取缔。
3月中旬,市畜牧食品局根据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辖区兽药GSP贯彻实施情况实际,抽调各区县畜牧食品局分管领导组成两个检查组,分赴两区三县集中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交叉监督检查。
检查组到达区县前,不确定检查路线,不透露检查地点,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明查、全面排查的方式,对城区所在地兽药市场和部分重点乡镇兽药市场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严格督查。据统计,在交叉检查中,现场依法取缔非兽药GSP企业、摊点19个、查封非法经营兽药产品3120支/瓶另78公斤,分别责成区县局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实施处理处罚。
市畜牧食品局分管副局长陈福林对集中交叉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后指出:要求各县畜牧食品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兽药GSP工作不断引向深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清理和取缔非兽药GSP企业,促进辖区兽药市场和兽药GSP企业更加规范健康发展,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