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兽药新闻 » 正文

违“法”用药养猪户名单将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21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411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院副院长”江宜桦昨天表示,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定,公布违“法”使用动物用药或饲料添加物的养猪户名单没有违“法”问题,现在就可以公布。

据报道,江宜桦18日上午邀集相关部门召开“行政院食品安全危机处理小组”第2次会议;会议聚焦逐批查验、违“法”使用动物用药或饲料添加物取缔情形、扩大民间参与食品安全等主题。

江宜桦会后受访表示,会中就进口牛肉逐批抽验的人力、经费、仓储等进行检视;“卫生署”会中表示会动用所有人力进行查验,初步估计扩大查验1个月约需增加新台币1000万元支出,由“卫生署”经费支应,若有不足,可项目申请动用第二预备金。

他说,有关扩大查验部分,会加强对外沟通,“经济部”将会同“卫生署”向牛肉输台地的“驻台代表”说明。“卫生署”也会订定输入牛肉产品逐批查验计划;扩大查验实施后,他会亲自前往海关实地勘查。

扩大民间参与食品安全部分,江宜桦指出,“卫生署”提出5大重点工作,包括扩大民间实验室进行食品安全监测与检验,以扩大查验能量;建立食品志工,协助监测市售不合格产品;推动业者自律;建立食品安全教育暨研究中心;结合民间多元资源扩大倡导。

江宜桦说,3月14日起养猪场切结证明上市猪只未使用乙型受体素,当天有97%切结,隔天切结率达100%,未来会加强落实稽查。他表示,公布违“法”使用动物用药或饲料添加物的养猪户名单没有违“法”与侵犯隐私问题,目前很多行政措施都有公布违“法”者名单的规定,且根据相关规定,现在就可以公布违“法”使用动物用药或饲料添加物的养猪户名单。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