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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调研指导“瘦肉精”监管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16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70

2月15日,市畜牧水产局总畜牧师吴求生一行人到城步苗族自治县调研指导“瘦肉精”监管工作,此次调研指导目的主要是落实国家农业部等五部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1]9号)文件精神。

在听取了县畜牧局班子成员就近期打击“瘦肉精”重点工作和下步打算的汇报后,吴总师指出,近年来,城步苗族自治县畜牧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快规模化养殖、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加大对“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打击力度,确保近年来无重大动物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县畜牧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对下一步的工作,吴总师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明确“瘦肉精”监管工作职责。“瘦肉精”监管工作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各饲料兽药店、屠宰场等监管对象是第一责任人,畜牧、工商等部门是监管责任第一责任人,畜牧部门是打击“瘦肉精”监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抓好四个环节的监管,即加强对饲料兽药生产环节、养殖环节、收购贩运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监管,确保无违反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事件发生。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要对工作人员、监管对象等进行集中多次培训,多层次开展培训,今年市局计划开展交叉检查,计划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瘦肉精”监管工作督查。三是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要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报工作进度,规范台账建立,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资料的整理工作;要突出本县亮点工作,拓展性开展“瘦肉精”监管工作;要加强体系建设,加强同省市主管部门在工作上的沟通。力争将今年工作再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此次调研指导工作将会强力推进城步“瘦肉精”监管工作,目前,该县打击添加使用“瘦肉精”工作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将以这次督导为契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坚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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