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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要求规模养殖场(户)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16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21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宝清县畜牧兽医局加大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按照“谁责任,谁承担”的原则,要求各规模养殖场户必须签订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截止目前,已同84家规模养殖场(户)签订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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