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胶州市畜牧兽医局了解到,针对即将到来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胶州市畜牧局实施了包括分解落实监测对象等四项措施,对畜产品市场进行了严格清查,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本次活动我们内部分解落实了监管对象,做到每人负责一块,绝对不会出现检查盲区。”畜牧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全市总共30家饲料生产企业、6家兽药生产企业由饲料兽药监督管理科人员负责监管,全市170个大型规模场、80个兽药饲料经营部和9处生鲜乳收购站由各基层站工作人员进行监管,其中,规模场每人监管4~6个。全市剩余的521家中小型规模场以及764个养殖村的6632家散养户由全市的505名村级防疫员按照各自分工区域进行监管。
在分门别类监管的同时,畜牧局也加大了监管力度,规定基层站工作人员在3·15期间,每天对所包规模场和辖区内的饲料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巡查监管,村级防疫员对所包规模场和养殖村散养户每周进行两次巡查监管。基层站每周一次对防疫员的监管记录进行检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畜牧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人员还将不定期对各基层站工作人员和村级防疫员的监管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第三项是规范饲养监管档案。”畜牧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统一饲养和监管档案格式,畜牧局将各类饲养和监管档案进行整合,统一印制了《畜禽规模场监管日志》、《畜禽养殖村及散养户监管日志》、《规模场饲养防疫日志》以及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和生鲜乳收购站进货和销售台账累计6000余本,逐一发放到规模场、经营企业以及基层动监站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手中,实行一套饲养档案和一套监管档案规范管理,一套监管模式规范运作。
3·15期间,畜牧局将对全市的生猪经纪人重新进行调查摸底并信息登记备案。与全市的经纪人全部签订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和承诺书。召开经纪人调度会议,通报整治情况,传达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其明确违法后的严重后果,严厉禁止其生产、经营“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以及贩卖喂食“瘦肉精”的生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