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荣成市政府出台了关于2012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确定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拓展治理范围。在确保完成威海市2011—2012年规范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计划中确定的73家规模养殖场治理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自我加压,把威海市治理计划外的27家养殖场、特种毛皮动物存栏500只种用毛皮动物养殖场和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及村庄内或离居住区较近、污染较重、群众反映的养殖场纳入治理范围,进一步解决特种养殖、分散养殖环境污染问题。
二是提高治理标准。认真总结以往规模化养殖场珠污染治理经验,结合治污减排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治理标准,办争实现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零排放”、分散养殖集中化、规范化。对猪、牛、鸡等不同种类的规模养殖场,采取针对性较强的治污模式,猪场、牛场重点抓好粪污的无害化处理,鸡场、特种毛皮动物养殖场重点抓好干粪堆积场建设,对散养畜禽鼓励实行集中饲养,进一步加强对养殖小区的环境管理。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对各镇和街道办事处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市里每月调度通报工作进度情况,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分批组织验收,年终考核。各镇和街道办事处落实专人负责,扎实推进工作。畜牧、环保等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召开了治污工程验收关,确保治工作取得实效。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促治、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通过环保验收的养殖场给予适当奖励,在有关费用减免、项目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