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秩序,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部、农业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文件精神,县商务局会同县畜牧食品局、环保局等部门对我县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3月9日,召集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业主开会,进行此项清理工作的动员宣传,要求业主按照审核清理的条件和标准进行自查,查找问题及时整改。3月下旬,县商务、畜牧、环保等部门将组织人员按照审核清理标准,对全县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