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根据 “瘦肉精”专项整治和农业部等五部门第1682号公告等工作要求,由海宁市农经局牵头,联合工商、药监、卫生、经贸、质监等部门在海宁市开展 “瘦肉精”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行动采取实地踏勘、查阅台帐、现场抽检、询问情况等形式,分两组对海宁市的袁花、斜桥、周王庙、许村等4个镇的2家生猪养殖场、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2家兽药经营店、1家饲料生产企业和1家兽药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通过对生猪养殖、饲料、兽药的生产、销售、使用以及生猪屠宰等重点环节的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均未发现生产、经营和使用“瘦肉精”和含“瘦肉精”的饲料;现场抽取的4份生猪尿样以及1份饲料样品经快速检测,均呈阴性。但也发现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未较好执行生产记录制度,台帐记录不全等情况,检查组当即责令进行整改。
下一步,海宁市农经部门仍将保持对“瘦肉精”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瘦肉精”监管力度,加大检测检查频率,不断完善“瘦肉精”工作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海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