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日前新近出台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
《管理办法》规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将按出栏量、调出量、存栏量等作为计算标准,确定生猪调出大县,每个县的奖励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生猪生产、流通加工以及防疫等方面的支出。财政部门将会同畜牧兽医部门建立监管制度,对县的生猪出栏、存栏和调出等基础数据进行动态管理,跟踪数据变化,使生猪调出大县奖优汰劣,有进有出。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将已经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全额收回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