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当湖街道兽医站深入饲料企业、饲料商店和养猪大户家中,向经营大户和养殖大户发放《农业部等五部委关于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通知》,面对面向他们宣传相关政策。
据了解,此次农业部等五部委规定的清查收缴范围重点为养殖场(户)、收购贩运企业和已登记或未取得登记的化工企业、医药企业、兽药企业及相关销售网点组织,主要采取限期上缴与集中清查相结合的方式,即在组织限期主动上缴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集中清查,一旦发现使用“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一律依法从严惩处。
当湖街道现有饲料企业1家、饲料经营单位8家、养猪大户26户,街道兽医站在挨家挨户上门宣传的同时,对这些经营户进行认真检查。同时,通过广播、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五部委通知精神,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共同筑起社会监督网,杜绝违禁物品的使用,让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畜产品,确保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