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犬类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2年市内四区及崂山区的犬类狂犬病集中免疫工作将全面启动。
一、2012年度狂犬病集中免疫和免疫标志牌换发工作,自3月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
二、2011年已进行狂犬病免疫且期限满一年的犬,养犬人必须携犬、犬的免疫登记证和免疫标志牌,到狂犬病定点免疫门诊进行健康检查、重新接种狂犬病疫苗并进行免疫登记,凭旧免疫标志牌换发新免疫标志牌。
三、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崂山区由青岛市畜牧兽医局设立的狂犬病定点免疫门诊负责实施。
四、凡新领养的或未经免疫的犬只,养犬人须在饲养观察15日后、30日内,携犬以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定点免疫门诊进行健康检查、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免疫登记证和免疫标志牌。
五、按省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免费进行狂犬病免疫,每只犬收取免疫标志牌工本费10元。
六、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佩挂有效的狂犬病免疫标志牌,主动接受执法部门的检查。免疫标志牌和免疫证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丢失之日起3日内到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免疫标志牌,并交纳免疫标志牌工本费10元。
附: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门诊地址及工作时间
市南区团岛路34号 82671665
市南区香港中路126号(含崂山区建成区) 89976208
市南区江西路161号 85873292
市南区宁夏路129号乙 85760017
市北区南京路305号 85616104
四方区四流南路60号-12 89891221 66672586
李沧区君峰路56号 84081222
李沧区重庆中路922号-6 84914707
李沧区夏庄路157号-3 87695472
崂山区海尔路19号北村小区办公楼2号楼(北村小区中韩兽医站) 88603719
以上免疫门诊3、4月份集中免疫期间周
六、周日照常上班。
(青岛市动物疫病防治中心: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