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牲畜及其产品“瘦肉精”监管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局于2月1日至10日分六个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对“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过程中,各督导组听取了各县市区畜牧局“瘦肉精”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抽查了部分企业。此次督导共检查各类企业71家,其中生猪养殖企业18家、饲料生产企业11家、兽药生产企业17家、兽药饲料经营企业16家、定点屠宰场9家。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对“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都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都成立了“瘦肉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监管责任书,逐级落实“瘦肉精”监管责任,将兽药、饲料、养殖场(户)、经纪人、收购、运输、屠宰加工等每个环节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各科室、镇街畜牧兽医管理站,并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从养殖到屠宰的全方位监管,监管率达100%。各县市区畜牧局与业主签订了《无“瘦肉精”责任状》,指导企业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瘦肉精”自检工作机制,饲养环节实行“瘦肉精”检验和产地检疫同步;与牲畜屠宰加工企业签订了《“瘦肉精”自检责任书》,帮助企业购置“瘦肉精”快速检测卡,并做好自检台账。二是强化检测检验。各地均加大了检测经费投入,加强实验室建设,抽调骨干力量开展检测工作,全市共检测样品3942份,合格率为100%。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42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153家,对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依法查处。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各地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畜禽养殖场(户)、畜牧主要投入品、畜禽屠宰加工、畜产品流通经营、动物油脂源性饲料生产等关键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和可追溯体系,逐步建立起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下一步,市局将针对这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大畜产品安全的宣传、培训、教育力度,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建立畜产品安全长效机制,积极倡导健康养殖、生态养殖、科学养殖,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