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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企业整改期不得超两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03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81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务部今天再次发文强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限期整改不超过2个月。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直接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商务部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采取书面审核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抽查比例不低于全省申请审核换证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的10%,且不少于10家(个别地区除外)。现场抽查发现地(市)级上报材料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要及时纠正,并要求该地(市)重新开展审核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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