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02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18

《宁夏回族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经政府108常务会议通过公布自3月1日起实施,做为唯一的回族自治区,为了加强牛羊屠宰管理,保证牛羊产品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出这一地方法规。本办法明确要求,凡在宁夏从事牛羊屠宰及牛羊产品加工、销售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法规。

根据《办法》规定,宁夏对牛羊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以规范牛羊屠宰管理,确保清真牛羊肉产品质量。 除家庭自宰自食外,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屠宰牛羊。定点屠宰厂要建立严格的检验检疫管理制度。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牛羊产品,均不得出厂。

在宁夏今后凡进入市场销售的牛羊肉产品,必须同时具备检疫合格标志、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餐饮业、集体伙食单位和从事牛羊产品加工的单位、个人,不得购进、加工非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牛羊产品。这一举措将有效杜绝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