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司+农户”所得税可免征或减半征收
“仅‘公司+农户’这一项,去年一年就给我们公司减免所得税近1400万元,对企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帮扶作用。”市地税部门日前派出专门帮扶小组,走进常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开展税收政策扶助专项活动,公司财务经理握着税官们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2002年以来,立华畜禽有限公司率先引进“公司+农户”发展模式,成功将该公司强大的技术优势、营销网络等资源和农户充裕的劳动力、养殖场等资源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在该模式的助力下,该公司产值现已超过10亿元,给公司和农户都带来了较大的收益。
由于采取的是公司制经营,企业所得税是该公司每年经营应缴税种之一。市地税部门在调研中发现,虽然立华畜禽采取的是公司制经营,但该模式的企业不直接从事畜禽养殖,而是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诸如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绝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根据国家政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事实上,除了立华以外,近年来随着我市高效农业不断发展,“公司+农户”模式也越来越流行,并显著提升了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我市家禽行业已经基本告别散户时代。这些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因此,从2010年起,地税部门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据统计,在去年进行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全市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税的共14家企业,其中仅“公司+农户”一项即减免税额超过2000万元。
据介绍,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为15%,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税率为20%。市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解释,根据国家政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全部免征或减半征收,优惠力度相当大,这充分反映了税务部门对“公司+农户”模式的积极态度,将对农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产生有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