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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严查“瘦肉精”药品流入猪牛羊饲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4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20

“瘦肉精”不仅涉及到饲料生产、养猪场户、屠宰企业,还涉及到药品生产流通及消费市场等多个环节。昨日记者了解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启动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瘦肉精”清查行动,要以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原料药及其制剂为清查重点,防止相关人用药品流入非法喂饲猪牛羊的渠道,行动将持续至2月底。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出,将通过开展本次清查行动,进一步遏制违法生产、销售含“瘦肉精”成份人用药品的违法行为,要以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原料药及其制剂为清查重点,兼顾含有国务院食安办《“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中所列的其他品种物质的人用药品,防止相关人用药品流入非法喂饲猪牛羊的渠道,对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食安办《“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中公布的“瘦肉精”品种共有16种,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盐酸多巴胺、西马特罗、硫酸特布他林、苯乙醇胺A、班布特罗、盐酸齐帕特罗、盐酸氯丙那林、马布特罗、西布特罗、溴布特罗、酒石酸阿福特罗、富马酸福莫特罗。

本次行动将对广州市生产、经营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含“瘦肉精”成分物质的人用药品企业进行清查,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致使含“瘦肉精”成分物质人用药品流入非法喂饲猪牛羊渠道的行为;对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批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法销售含“瘦肉精”成分物质人用药品的行为,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依法查处;发现超出经营范围违法销售“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通报并配合农业部门查处。稽查执法部门将加大对农村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地区药品经营企业的清查力度,深入追查违法购销含“瘦肉精”成分物质人用药品的可疑线索,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据悉,行动将持续至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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