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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可获补助8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4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55

记者2月21日从省畜牧兽医局获悉,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生猪养殖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从今年起,江西省将对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小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每头获补助80元。这是继能繁母猪饲养补贴等一系列促进生猪养殖业发展政策后,出台的又一重要惠农措施。

无害化处理的猪指的是病死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补助对象为全省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户)。补助经费由中央、省、设区市财政按50%、15%、15%比例分担,养殖户承担20%。对不具法人资格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户),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场主个人。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户),由县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汇到单位法人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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