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畜产品质量,防止“瘦肉精”、“红心蛋”等违法事件的发生,确保人们吃上放心肉蛋奶,安丘市立足实际,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们身体健康。
一、完善生产投入品安全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违禁兽药饲料进入饲养环节。一是制定了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立足实际,制定了我市《2007年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的思路、目标、重点及时间安排、工作措施。二是建立兽药和饲料生产及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制度。今年对全市兽药饲料经营人员进行2-3次培训,并经过考试考核,达到标准后方可经营。3月10日-12日,该市举办了第一期培训班,有85个个经营业主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生产和经营安全投入品的自觉性。三是实行兽药企业及产品登记备案机制。为了便于人们识别真假兽药,对兽药经营业户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产品经认证合格后,发给准销证明,企业和个人凭证销售。目前,已有41家企业的289个产品在我市备案。四是开展兽药饲料市场集中整治。采取专项检查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等办法,重点查处非法制售兽用生物制品,清缴禁用兽药、假劣兽药和拆零销售原料药等违法行为。同时,设立了违法案件投诉电话,加大社会各界的监督力度。力争兽药产品市场合格率提高5-10%,兽药标签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兽药残留超标率降低1%,禁用兽药残留检出率降至1%以下。
二、加快发展畜牧标准化生产,增加优质活畜禽饲养量。一是进一步健全标准化生产组织机构。加强对畜牧标准化生产的领导和技术指导,搞好标准化生产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安丘市畜禽生产标准化实施意见》,为养殖户搞好从建场到饲养管理等一系列技术服务,推进全市标准化生产进程。二是大力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进一步规范已发布实施的10项标准,健全畜禽生产标准化的一系列标准,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高起点、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兴建标准化养殖小区、养殖场。2007年,力争新建猪、牛、羊、等标准化养殖小区100个。三是提高养殖户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提高养殖户标准化操作水平,增加畜产品的科技含量。四是加大扶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优先提供土地及水电的安装和使用,优先提供贷款,并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加快规模化、标准化饲养场和小区建设。
三、加强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确保畜产品加工质量。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加工安全畜产品的责任心。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让企业了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自身质量安全意识,主动搞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完善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保证生产加工、流通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生产销售档案;对生产出的优质畜产品,积极申请或申报绿色、有机、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将企业纳入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并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价,目前,已完成初次评价9家,全部建档备查。三是建立畜产品监管责任网体系。根据年度任务目标,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将责任具体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并形成明确的量化考核办法,保证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通过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信用度,使食品安全覆盖面上升24%。
四、加大检疫和监督力度,确保畜产品安全上市。一是搞好检测。不断完善市畜牧检测中心和6处重点乡镇级化验室的软硬件建设,为养殖户、加工企业搞好畜禽疫病、兽药、饲料和药残四大检测,使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测率上升10%。二是加强检疫。要以产地检疫为主,加强对饲养、屠宰、运输、仓储、市场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对大型饲养场、屠宰加工场点的派驻制度,委派检疫员、监督员进驻场开展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畜禽受检率达到100%。三是搞好监管。加强对官方兽医法律、法规和业务的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养殖户搞好畜禽饲养场建设、饲养免疫程序、用药程序及标准化生产管理等情况的监管,减少畜禽疫病和药残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执法检查,严查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及未经检疫检验的各类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并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位和农村集市,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