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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兽药GSP认证“最后冲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20

现在离3月1日将强制全面实施兽药GSP“大限”还剩不到10时间,记者今天从市畜牧兽医局了解到,我市兽药GSP评审验收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最新预计全市可能会有350家左右通过认证。市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3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活动”,坚决取缔非兽药GSP经营企业(店)。

去年2月,农业部发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兽药经营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防止质量事故发生,促进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我省养殖业重要城市,我市兽药经营企业(店)众多,它们为周边养猪、养“三鸟”(鸡鸭鹅)以及养鱼的专业户,提供了较好服务。

市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早粗略统计,全市兽药经营企业(店)有700余家。但是在获悉兽药GSP认证的严格条件以后,如不包括老板在内,每企业(店)至少配备两名技术人员,以及经营场所至少达到30平方米以外,还要有独立设置的、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仓库等,以“夫妻店”为主的一部分规模小、档次低的小型店,已放弃申请,明确表示转行。今年1月统计显示,全市有518家兽药经营企业(店)。

经广泛宣传发动与严格审核,到1月底,已有282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兽药GSP验收,占全市兽药经营企业(店)总数的54.5%.预计到2月29日,我市还将有70多家通过验收,整体通过率将达到70%左右。

据了解,兽药经营企业经兽药GSP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履行审批手续,换发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新版的“许可证”与旧证相比,一个明显区别是,在“许可证”最上方增加了“经审核,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准予从事兽药经营”一行红色字体,以方便养殖户以及兽药生产供应商辨别。因为据介绍说,按省农业厅要求,不仅各地农业部门从3月1日始,即展开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活动,依法对非兽药GSP经营企业予以取缔,而且,严禁兽药生产企业再委托非兽药GSP经营企业代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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