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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依法从业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0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57

为配合公安部门落实养犬管理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经营行为,2月13日-17日,东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与宠物医院召开座谈、签订动物卫生责任书的基础上,对15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依法从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本次专项活动重点检查:

一动物诊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超范围行医等行为。

二动物诊疗机构责任书落实情况。

三动物诊疗机构档案记录,包括病历、处方、各项管理制度、兽药购买和使用、防疫消毒记录及无害化处理情况,特别是住院犬诊疗记录。

四按照标准化监管内容,对15家宠物医院的标准化信息进行了采集,为第一季度动物诊疗机构评级收集第一手资料。

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宠物医院能够依法从业,规范行医,但也存在执业证书公示不及时,人员变更未及时备案,病历、处方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1、要求各诊疗机构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行医,杜绝借壳行医,无证行医。2、诊疗许可证、从业人员信息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3、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信息变更时必须到动监所履行注册备案手续。4、要求各诊疗机构及时完善住院犬的诊疗记录,杜绝寄养、销售宠物等行为。5、要求各诊疗机构按照责任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自觉规范从业行为。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了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宠物医院15家,派发宣传条幅15份,下发监督笔录和意见书30份,并完成了各诊疗机构标准化信息采集。本次专项检查,对实现东城动物诊疗机构标准化监管,进一步规范依法行医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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