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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马店站全面开展“瘦肉精”清查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1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1

根据青岛市和胶州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 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要求,胶州市马店动监站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在辖区胶莱镇、马店镇、胶北镇全面开展清查工作。

一、广泛发动、全面安排。

立即召开了包括各镇农办主任、动监站工作人员、辖区村级防疫员在内的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要求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清醒头脑,时刻抓住畜产品安全工作不放松。

二、周密部署、全面开展工作。

一广泛宣传。在辖区所有村庄、大型规模场、兽药饲料经营店显著位置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2号)》、《胶州市关于清查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告知书》,对辖区所有生猪、肉牛、肉羊养殖户发放《胶州市关于清查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告知书》、《瘦肉精案例》等明白纸,由发放人员、接收人签字登记,存档备查。已张贴、发放公告、明白纸2300余份。

(  二)入户排查,确保筛查监管到位。成立了4个由动监站工作人员、农业办公室人员、防疫员参加的排查、筛选小组,对辖区生猪、肉牛、肉羊养殖户、兽药饲料经营店进行拉网式入户检查,对用料用药、饲料购进情况、兽药进货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检查率达到100%;对辖区畜禽经纪人、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全面培训,明确告知关于瘦肉精整治的相关要求,确保不违规、不违法。

三加强检疫检测。坚决执行青岛市局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凡出栏的生猪、肉牛、肉羊除按照产地检疫规程进行操作外,一律要求进行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检测,未经检测的一律不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辖区生猪、肉牛、肉羊养殖户进行按计划全面进行检测,确保筛选检测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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