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强化目标管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继续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启动实施《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的关键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切实做好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实现“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区域性流行和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去冬以来,国际动物疫病形势严峻,我国毗邻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不同程度发生了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非洲猪瘟等疫情。同时,国内也发生了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我省一些地方发生了新城疫疫情,多地发生犬伤人事件,人间狂犬病病例增加。当前,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仍然严重威胁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以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控为重点,突出关键时期、关键措施、关键环节、关键任务、关键机制,切实落实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防疫条件审核、检疫监管和应急管理等各项措施,确保疫情稳定,坚决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反弹。
二、强化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效果
全省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10日开始,4月30日前结束。要继续认真组织实施集中免疫工作。一是确保总体免疫目标实现。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依据农业部和我省动物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猪瘟继续实行强制免疫,散养户要坚持实行集中免疫、每月定时补针,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群体强制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对鸡新城疫、狂犬病要实施全面免疫。渭北、陕北地区要切实做好牛羊布病防治工作,综合运用监测、检疫、免疫、扑杀、消毒相结合的方法,有效控制疫情扩大蔓延。各市区要高度重视狂犬病的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免疫工作,防范疫情发生。要统筹做好普通病的防治工作,加强生猪、牛羊疾病的防治指导,降低发病率。二是加强免疫技术培训。要以提供科学免疫技术、监测技术等疫病综合防控技术为重点,建立层层培训机制,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市级及重点县师资的免疫技术培训工作,市级要做好县级骨干的培训工作,县区要组织做好乡镇及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全面提高防控水平。免疫时要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在免疫操作中人为传播疾病。同时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按照免疫进度有计划做好疫苗供应,避免疫苗浪费和效价降低,保障免疫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大免疫效果监测范围和力度。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春秋两季免疫结束后,集中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县级兽医实验室设备和人员的作用,定期组织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对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要及时强化免疫,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四是做好免疫登记和建档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模养殖场(户)、村级防疫员、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详细记录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情况、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做到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并纳入防疫考核内容。五是加强免疫信息报告工作。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周及时报至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同时,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加强监测,提高疫情预警能力和水平
各地要严格疫情报告和核查制度,充分发挥省、市、县和乡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及国家疫情测报站作用,按照我省的疫情监测方案,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做好疫情监测和预警工作,保证疫情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科学研究判断形势,为各级政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要重点加强种禽场、交易市场和水网地区禽流感监测;加强生猪养殖大县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监测;加强生猪和牛羊的常见多发病的监测。要坚持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相结合、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抗体检测与病原监测相结合。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畜禽和野鸟要及时报告,及时按规定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四、强化执法,全面开展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
各地要在完善畜牧兽医部门重大动物疫病包联责任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依法管理,采取官方兽医派驻和包片制度等措施,以规范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为重点,全面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饲养过程的防疫督查工作,认真落实免疫、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不断强化流通环节监管,确保动物疫病不扩散、不蔓延。
五、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要按照《陕西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考核办法》以及《2012年陕西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定点联系制度作用,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制度、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确保免疫、监测、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针对免疫、监测、疫情报送等工作,逐个环节研究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对因工作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认真落实防疫员经费补助政策,调动广大防疫员积极性,扎扎实实做好防疫工作。要加强春防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春防结束后,我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地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各地要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防疫措施落到实处,严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