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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潼南县动监所扎实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14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326

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是掌握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及时发现疫情隐患,分析评估疫病风险,进行疫情预警预报的重要方法,对于发现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及时掌握全县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科学评估疫病发生风险,确保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潼南县动监所扎实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一是及时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彭毅书记为组长,动物防检科谢佳嫦科长、动监所李长江所长为副组长,莫尚贵、杨力、戴玉娇、毛鑫等为成员的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领导小组,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领导。具体工作由李长江同志牵头实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定期督导。

二是科学设置流调点。严格按照“目标明确、系统规范、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坚持种场与商品场相结合、交通沿线与边远镇街相结合、规模场与散养户相结合,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将重庆荣大种猪发展有限公司、重庆翰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双江公路检查站、东安肉食品有限公司等14个场点设为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点。

三是扎实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现场抽监和定期送检相结合的方式,对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禽流感、新城疫、狂犬病、布病、结核病等进行监测,日常监测以规模场样本为主(占60%以上),集中监测以散养户为主(占60%以上)。同时,将《动物定点(市场)流行病学调查表》、《动物定点(屠宰场厂)流行病学调查表》等表格发给相关检疫员,监督其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四是依法管理病料。依据《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对疑似染疫动物需采集病料送检的,由防疫员采集后无菌密封,并立即送县动监所,或由县动监所派人到现场采集病料,坚决禁止通过其他途径送检病料。

五是认真分析评估结果。县动监所组织工作人员根据调查结果,严格按《重庆市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方法和内容,开展分析评估,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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