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胶州市畜牧兽医局制定2012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11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54

胶州市畜牧兽医局近期下达文件,进一步强调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切实做好辖区动物检疫工作。

二、规范开展检疫工作,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三、加强引进动物检疫监管,切实防范外疫传入。

四、加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确保证章标志使用规范。

五、加强检疫票证监管,确保全年检疫费征收任务完成。

六、强化检疫监督检查措施,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文件中特别强调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十不准”和动物检疫“五个到位”和“五个不放过”。即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十不准”:不准无证上岗,无证执法;不准不检疫就出证,检疫不合格就出证;不准对不免疫,不挂标的动物检疫出证;不准对疫区的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出证;不准超标准收取检疫费;不准动物检疫申报点上路设卡、拦车收费;不准超范围执法、越权执法;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滥罚款;不准买卖和转让空白检疫证明;不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勒索受贿、玩忽职守。动物检疫“五个到位”:一是检疫项目到位;二是检疫程序到位;三是检疫标准到位;四是检疫处理到位;五是检疫记录到位。动物检疫“五个不能放过”:即患病动物不能放过;患病动物的同群动物不能放过;疫区内易感动物不能放过;未经强制免疫的动物不能放过;未佩戴法定动物标识的不能放过。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