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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有“六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1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0

青岛市针对目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中六种不作为、乱作为情形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并将六条禁令制作成卡片,向全市600多名畜牧兽医执法人员发放,要求其随身携带。

“六大禁令”分别为:一是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二是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三是严禁重复检疫收费,四是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五是严禁不按规定实施饲料、兽药和畜产品质量监测,六是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凡违反禁令者,视情节轻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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